抚顺市工伤保险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
1 | 主项名称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2 | 文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三条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11号)第十五条 |
3 | 办结时限 | 工作日即时受理 |
4 | 受理条件 | 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工并且材料齐全的 |
5 | 申请材料 | 1. 《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 建设项目已经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6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7 | 办理流程 | 单位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束 |
8 | 实施主体 |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县(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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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10 | 是否收费 | 否 |
11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12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1次 |
13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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