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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0-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在本市有参保记录或户籍地在本市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本市有未计发待遇的缴费月数或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待遇月数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一、需提供材料

①窗口办: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窗口办理转出人员需要提供转入地的《转入联系函》。

②网上办:不需要提供要件;

二、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转入(出)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②网上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三、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

四、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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