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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0-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失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登记。原则上失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在办理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时协同办理。

一、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一)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经办:登录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职工参保登记—上传材料—提交申请—中心端受理/经办。

2、窗口经办:提交申请—提供证明材料—窗口受理。

三、法定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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