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离职、新入职等人员变化,需按月进行职工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一、需提供材料
职工增加:
①《劳动合同》(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劳动用工备案表》(资料来源:辽宁省政务网自行打印)
职工减少:
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劳动用工备案表》(资料来源:辽宁省政务网自行打印)
二、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企业所属地社保分中心经办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四、温馨提示
企业每月申报核定时,需先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再做企业缴费申报,以免出现人员未参保等错误。如有问题可拨打12333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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