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领取失业金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现行领取失业金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月领取1036.6元;满10年及其以上的,每月领取1178.6元。此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综合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