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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季度生育保险新费率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10-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8年第三季度生育保险新费率执行情况

20181月至9月,生育保险费率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抚人社发[2015]84号)内容执行,由原来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调整至0.5%

20181月至9月生育保险收入3337.12万元,比按原费率应收入的5339.39万元减少2002.27万元,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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