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按照《抚顺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发[2022]15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惠企减负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6号内容执行。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支情况,确定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32%、0.48%、0.8%、1.12%、1.44%、1.76%、1.92%、2.24%。比原有的三类五档(0.7%、1.4%、1.8%、2.4%、2.8%)。2022年5月起,我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1、“减”。2022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
2、“缓”。已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其它市场主体,在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工伤保险部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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