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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3-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25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在省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我市调整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扩大了受益范围,推动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新突破。

此次调整,我市积极放宽年龄限制,扩大救助范围,力争实现应救尽救。在提高救助标准方面,康复训练补助每人每年最高限额标准0-3岁残疾儿童补助由1.2万元提高至2.4万元,4-8岁残疾儿童由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并新增9-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等重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手术补助0-8岁符合救助病种的残疾儿童手术自付费用补助标准由每年度每人最高限额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新增8-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听力障碍儿童、罹患重度唇腭裂的言语障碍儿童和重度肢体运动障碍儿童手术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最高限额补助1.8万元。此外,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重度听障儿童辅助器具补助年龄由0-7岁调整到0-14岁,每人一次性最高限额补助10万元。

 

本文转载自抚顺新闻网,原文链接为:

http://www.fs024.com/news/newsshow-109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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