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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预警提示:不明来电,你莫慌!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9-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

  这套骗术融汇多种心理操纵手法,建立人设、制造恐慌、实施操纵。

  让一个清白的人,自证清白,看起来荒诞、可笑,可受害者因为害怕、恐惧,会想方设法地向对方证明自己的清白,结果一旦急于自证清白,就掉入了自证陷阱

  恐惧

  恐惧,是一种人类心理活动状态;通常称为情绪的一种。

  恐惧,是指人们在面临某种危险情境,企图摆脱而又无能为力时所产生的担惊受怕的一种强烈压抑情绪体验。恐惧心理就是平常所说的害怕

  怎样摆脱恐惧?

  恐惧是人类自身对事物的不了解、不确定,因此通过提高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扩大认知视野,判断恐惧源。

  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是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我国80%的刑事案件都要先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交给人民检察院来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状态,会把案件公诉到人民法院。

  警方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
  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回顾

  911日,新抚区刁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XX通讯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刁某在6月份的时候在XX市办了一张电话卡。
  刁某说没去过外地也没办过电话卡,对方说如果刁某没有办理过这个电话卡,他会帮忙报警,接着另一个人接听了电话,说是刁某要是想报警需要调查银行卡资金状况,然后刁某就将所有银行卡账号都告诉了对方。

  那个人又说刁某手机被监听了,需要买一部新手机。刁某把手机买回来,对方在视频中又看了买手机的单据,说是调查结果出来之后购买手机的钱能报销。

  过后对方又打来电话,说是要带刁某到XX市调查,刁某害怕了,对方说可以帮着优先调查资金,又让刁某转了几次账,后来刁某知道被骗了,立即报警。

  94日,望花区田某,接到一个自称省公安厅民警的电话,对方询问田某身份证是否丢失过,还说田某的身份证在XX市的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而且这张银行卡骗了别人二百多万元钱,现在就要抓捕田某。

  田某很害怕,对方让田某将银行定期存款取出后转过去审查,看看是否清白。

  对方通过田某的手机号添加了微信,并在微信中教田某如何操作。

  田某将11万元转过去后,对方失去联系,田某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

  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段剖析

  1.冒充各类工作人员,话术诱导。

  通过固定电话致电受害人。话题切入点取决于诈骗分子获取的被害人信息,通过获得的信息编造比如非本人的消费、大额转账、和本人无关的物流订单等事项,无一例外这些事项都违规了,可能面临处罚或者牢狱之灾。

  2.转接假冒公检法,制造恐慌。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会对违规事项摸不着头脑,迫切希望获得解决方案。于是诈骗分子顺势推出转接公检法服务。在受害人接通第二层电话后,便有假冒的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始进行所谓法规解读,后果预告,让受害人陷入恐慌之中。

  3.私下添加联系方式,强化控制。

  为了增强可信度,更是为了方便下一步转账。诈骗分子会要求受骗人私下添加QQ或者微信,给受害人发送提前PS出的工卡/警官证、逮捕令、通缉令,甚至可以进行短暂视频通话,露出警用或者官方制服标识。

  4.技术手段强化操纵,引导转账。

  诈骗分子在获得受害人信任后,一部分会直接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实际为诈骗分子个人银行账户上,现阶段多是通过QQ电话给受害人提供链接,该链接一般为钓鱼网站:通常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信息查询”“公安部通缉人员查询等字样,受害人在链接中输入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诈骗分子在后台获取信息后转走卡内资金。

  警方提示

  1.电信、医保、公安、检察部门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2.检法机关办案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如果难以分辨那些打来电话的警察是真是假,就自行拨打110或者到就近派出所咨询了解。

  3.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本文转载自抚顺新闻网,原文链接为:

http://www.fs024.com/news/newsshow-117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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