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从而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4月13日新宾县王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局民警,说王某涉及了一起拐卖儿童案,在嫌疑人身上收到的银行卡是王某的名字,而且嫌疑人肯定地说王某就是共犯。
然后对方将电话转接到**公安局,让王某配合调查。
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是办理王某案子的民警,说现在案子已经走到法院,王某会被拘留90天,王某听后很害怕,表示自己什么都没有做过,对方让王某下载软件开启视频接受调查。
王某点开视频后,看到对方穿着警服还向王某出示了警官证,王某对其身份深信不疑。
对方询问王某有多少张银行卡,卡里有多少钱,说要查一下王某所有银行卡的流水。然后让王某打开屏幕共享,并要求向银行发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信息。
过了一会王某收到银行验证码,他打开后不久银行卡中的钱就被转走。此时王某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
警方提示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QQ、电话、传真等形式办案,更不会在电话中通报当事人涉案的罪名。另外,骗子多会以非法入境、贩毒、洗钱等罪名引你入局,不要上当。
2、电信公司、社保中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必须要通报属地公安机关配合,外地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直接开展案件调查。
3、公安机关不会给您发送任何网页链接要求您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更不会通过网络给您发送逮捕令、通缉令等法律文书。
4、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陌生人,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如果接到陌生电话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应该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
5、要学会识别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常见手法,如要求转账汇款、威胁恐吓等。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6、提高识别冒充公检法诈骗的能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都增强防范意识,才能有效地预防此类诈骗的发生。
本文转载自抚顺新闻网,原文链接为:
http://www.fs024.com/news/newsshow-120846.html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