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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建住宅4层起应设电梯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6-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65日,住建部召开《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住宅设电梯方面,原标准要求7层起设电梯,这次《规范》提升为4层起设电梯。

据了解,《规范》是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

《规范》明确,新建住宅4层起应设电梯。46层的住宅也有了电梯,对普通居民而言,能方便日常出行和搬运重物,也减少了爬楼梯的关节损伤、跌倒风险等。同时,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出行需求。这也有利于医疗救护,在有人患病或发生意外时,电梯方便在紧急情况下救护。

同时,《规范》提升了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低于3.0米,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0厘米。这有利于提升空间舒适度,适应我国人均身高的增长,减少居住的压抑感,给居民更好的空间感受,房间会有更好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和空气品质。增加层高还为装修、改造提供更充足的空间条件。比如,便于设置吊顶、地板采暖、楼板隔声措施,以及安装吊灯、吊扇、户式空调、智能家居等。另外,层高提升后,便于大型家具摆放,特别是对于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以充分利用房间高度来设置双层床、增加储物空间等。

《规范》还提升了住宅户内日照的要求,明确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满足日照标准。例如在北京,需要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即在大寒日这一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够满足累计2小时的日照时长。

此外,在隔声性能方面,《规范》规定了由电梯、水泵等设备引起的建筑设备结构噪声和卫生间排水噪声的限值,提升了墙体、门窗和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

 

 

 

本文转载抚顺新闻网,原文链接为:

https://www.fs024.com/network/shehui/2025/06/06/7853833793432503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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